【圆明网】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大法弟子宋爱昌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下班从住宅楼下被劫持走至今,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多月,严重超期羁押达十个半月。中共石家庄市当局三次非法开庭,在严重的证据不足、应该无罪释放的情况下,非法判他三年。宋爱昌已上诉,“案件”现在处于二审阶段。
因没有证据,事实不清(没有“制作”“传播”行为,一审三次开庭都没有当庭质证)。辩护律师只递交了程序方面的辩护词,辩护人强烈建议改判无罪释放,如果做不到也可退回重审。10月22日,律师见到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他们原想逼着宋爱昌的律师交辩护词,然后草草结案,此前法官曾威胁说:“一周内交辩护词,否则视同放弃!”结果律师问:“案卷里没有证据,怎么写辩护词,你们承认没有证据也行”,法官哑口无言,最后答应再做商议。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曾经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两次开庭,两次退回检察院补充证据。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又搞了一审的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宣读了对物证的所谓鉴定结果,可笑的是打印机是坏的、扫描仪没有驱动程序,都不能正常使用。也就是说证据的严重不足越来越表现的明显,第三次开庭审理显示起诉宋爱昌制作传单的证据不能成立,应该无罪释放。其实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信仰法轮功不是违法,更不是犯罪行为,制作派发法轮功真相传单属于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受宪法保护得合法行为。
宋爱昌,男,四十八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他道德变的高尚了。在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一千六百余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宋爱昌被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同时被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宋爱昌所在单位在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宋爱昌已交全款的新房房号,这样做既不合法又不人道。在这里我们也奉劝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法官守住良心底线,不要犯罪,不要无辜迫害好人,还宋爱昌一个公道,改判无罪释放。
直接责任人: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85187186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
主管法官: 裴卫华(女):0311-85187159
刑二庭办公室: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石家庄)第13研究所
所长杨克武:87091978(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已交全款的房号)
书记陈才佳:0311-87091986
纪检监察处夏双文:0311-87091626
陶维明:0311-87091346
杨敏:0311-87091346
相关责任人:
石家庄市检察院住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监察室,赵主任:87755379(关于超期羁押已向其投诉)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
批捕科:0311-87023342
起诉科:0311-87023442
0311-87023441
起诉科科长吴慧玲:0311-87023442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审判长苏长印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邮编:050081
指导员宋建辉:0311-86924733
所长苗鹏浩:0311-86924596
副所长张东彦:0311-86924734
副所长范庆阁:0311-86924734
具体办案民警王晓东:0311-86924136
李雨:0311-86924141
康建林:0311-86924606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局长张金池:85188801
政委杨子华:85188802
党委副书记高克军:85188803
副局长张钢:85188804
副局长赵新建:85188805(负责迫害)
副局长周长征:85188806
副局长张义忠:85188806
副局长陈志刚:85188889
纪检书记:8518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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